解答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、装备、材料、封装、测试企业条件有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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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2020年8月,国务院发布实施《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》(国发〔2020〕8号,以下简称8号文件),其中第二条明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、装备、材料、封装、测试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“两免三减半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上述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。为贯彻落实8号文件要求,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了条件,作为集成电路设计、装备、材料、封装、测试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判定依据。
来源:工信微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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